一、申報日期:自111年1月3日起至2月11日止。
二、 申報地點:本會推廣部(羅東鎮純精路一段109號)。
三、為確保農戶申報資料正確,申報時請攜帶「申請人私章」、「戶口名簿」、「身分證」、「農會存摺」、「土地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耕地三七五租約」等,如有土地重測或變更者,請攜帶新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以便校對。
四、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