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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原住民保留地政策及配合原住民保留地行政實務需求,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業於108年1月9日修正發布(總統 府公報詳如附件),刪除現行五年繼續經營期間取得土地所 有權之限制,請貴會協助週知俾利相關原住民等得依前開規 定取得承租權或無償取得所有權,並協助其申請加入為農會 會員,請查照。
更新日期:2019-04-11 04:3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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