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購標準: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糧稻穀驗收標準辦理收購。 二、收購項目:1.計劃收購每公頃收購一、九二○公斤。 2.輔導收購每公頃收購一、二○○公斤。 3.餘糧收購每公頃收購三、○○○公斤。 三、收購價格:1.計劃收購:蓬萊稻穀每公斤二十一元,在來(秈)穀每公斤二十元。 2.輔導收購:蓬萊稻穀每公斤十八元,在來(秈)穀每公斤十七元。 3.餘糧收購:蓬萊稻穀每公斤十六、六元,在來(秈)穀每公斤十五、六元。 四、收購期間:自九十六年七月三日起至九十六年八月二十日止。 五、搬運工資(計劃及輔導收購):每百公斤新台幣伍拾肆元正,扣除縣府補助進倉費外,不足部份由農戶自行負擔,自運農戶則不予補助。 六、本年度政府收購餘糧每公頃三、○○○公斤,搬運工資每百公斤新台幣伍拾肆元正,宜蘭縣政府不予補助,並由農友自行負擔。 七、稻穀搬運:由張益誠得標承運,本會授發服務旗幟組成車隊搬運,並自經收日起十五天內得由得標人優先承運進倉。 八、為簡化作業流程,擴大服務農友,今年農民繳交公糧稻穀,全部異動至五結鄉農會。 九、為確保稻米品質,農戶繳交濕穀應於每日二十點以前自行將濕穀運往五結鄉農會孝威倉庫,逾時將予拒收不得異議。 十、農戶繳交之稻穀,請採用本會統一訂製之包袋,並磅裝凈重六十公斤以節省人力、時間、且易於識別,請惠予合作。 十一、收購稻穀濕穀部份,依五結鄉農會新修訂「烘乾稻穀容重量換算比率表」規定辦理。 若有疑問請洽03-9574525 供銷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