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農民健康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二、辦理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業務
三、辦理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四、107.11.01日開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五、110.01.01日開辦農民退休儲金制度
六、111.01月開辦水稻收入保險。
■農民健康保險業務:
一、最新農保法令:
(一)自102.02.01日起不論是農會會員或非會員,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始得參加農保。
(二)自103.04月起戶籍遷出羅東鎮之農保被保險人,勞保局逕予退農保。
(三)自112.02.10日起,農會會員或非會員身分均須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以謀取生計,並符合「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始得參加農保。
(四)自112.02.10日起提高月投保金額為20,400元(農保費:每月78元)
二、農保加保資格:
(一)人:15歲以上(退伍青農50歲以下)、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實際從事農業
生
產工作,以謀取生計之農民。
(二)事: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達90日以上、無其他專任職業、未參加其他社會
保險、未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三)地:1.林業用地0.2公頃、2.農業用地0.1公頃、3.依法令核准設置之室內固定
農業設施0.05公頃(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一等直系
姻親)
※農會平時應清查被保險人之農保資格,不合規定者,依農保條例第九條規定,申報退農保、健保。 |
三、申請加保所需文件:
(一)申請人親自攜帶身分證。
(二)103.02.05日以後換領載有現戶人口及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
(三)申請前10日內請領之土地登記謄本或承租契約。
(四)申請前一年內開立之銷售農、林、漁、畜產品(30,600元以上/每人)或購買農業生產資材之憑證(5,100元以上/每人)。
(五)申請前一個月內之農地現況照片二張以上。
(六)農會存摺、存摺印鑑章至本會保險部辦理。
四、農保給付: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請被保險人若有發生保險事故時,務必於5年內提出申請,以免喪失請領權益。
生育給付 |
1.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農保滿280日後分娩,或滿181日後早產,或滿84日後流產。
2.分娩或早產給付三個月投保金額61,200元。
3.流產者給付一個月投保金額20,400元。
4.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 |
身心障礙給付 |
1.被保險人因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身體遺存障害,適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表規定之項目,經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
2.依身心障礙程度分為十五級,最高為第一級,給付1,200日408,000元;最低為十五級,給付30日10,200元。
3.給付金額:20,400元/30日=680元(每日),自112.02.10日起經診斷為身心障礙者,按給付額度之半數發給。 |
喪葬津貼 |
1.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蹤經法院死亡宣告。
2.給付金額:15個月投保金額306,000元。 |
■全民健康保險業務:
一、正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得經農保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在農會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參加健保。
二、被保險人之眷屬加保對象為: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且無職業或已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三、攜帶文件:被保險人及眷屬的身份證件、健保轉出單、存摺、存摺印鑑章。
■老農津貼:(老農津貼發放暫行條例於87.11.11修正公佈;87.11.13生效施行)
一、請領資格:未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於87.11.12日(含)前參加農保且農保資格未中斷者。
二、核發:103.07.16日(含)已加保,於65歲時農保年資累計達6個月未滿15年者,先發給半額津貼3,775元,俟其年資達15年即發放全額津貼7,550元。103.07.16日後加保者農保年資須滿15年始得請領。
三、年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始得申領。
四、經勞保局審核合格者,每月發給7,550元,至當事人死亡當月為止,若日後因農保資格不符或領取農保身障給付而退出農保者,仍得繼續領取本津貼。
五、自102.01.01日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後,新申請領取老農津貼的農民適用老農津貼排富規定。
六、100.12.21日修法公布,未來每4年,將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發放金額,但成長率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老農津貼排富,僅計算申請人本人的非農業所得及不動產:
一、所得:只計算非農業所得。
(一)只對申請人本人非農業所得每年達到50萬元以上,才受規範限制。
(二)農業所得主要包含種稻、種菜、養豬、養魚等;其他如老農津貼、繳售公糧價款、休耕補助、農漁民子女助學金、天然災害救助金等政府補助款均不計算。
二、非農業所得才納入計算,如薪資所得、存款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賃所得、財產交易所得、中獎獎金、海外所得等。
三、不動產:農地及農舍都不納入。
(一)排除農民從農營生的農業用地及居住的農舍。
(二)老農本人所擁有的農地、農舍以外之房地產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才會受到影響。房地產不以市價計算,土地按公告現值,房屋按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價值。
(三)對於沒有農舍的老農,屬老農本人所有且實際居住唯一的房屋,該房屋及其土地價值未超過400萬元,亦可不計算價值,超過400萬元者得扣除400萬元。
■農業部—農民職業災害保險開辦申請:
一、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於107.11.01日起開辦,採自願性加保(112.12.01日起新加農保者一併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保費為每月15元,一次預繳半年,給付項目:分為傷病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需為農保被保險人或健三被保險人(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給付,陸配、外配等),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
二、請農保被保險人或健三主保人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農會存摺、存摺印鑑章、土地所有權狀(若為都市計畫土地請再持使用分區證明書),至本會保險部辦理。
三、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項目:
月投保金額 |
20,400元/月 |
傷病給付 |
(按日計算)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
(第1年:月投保金額*70%/30日)每日476元。
(第2年:月投保金額*50%/30日)每日340元。
※實際可請領天數,依個案事實認定,最高可請領2年※ |
就醫津貼 |
1.門診津貼每日50元。2.住院津貼每日900元。 |
身心障礙給付 |
最高1,800天612,000元,最低45天15,300元。
給付金額:20,400元/30日=680元(每日),自112.02.10日起經診斷為身心障礙者,按給付額度之半數發給。 |
喪葬津貼 |
30個月(612,000元)。 |
■農民退休儲金:
一、制度內容
(一)未滿65歲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農保被保險人。
(二)農民自願參加,個人專戶儲蓄概念,依個人提繳金額,政府對等提繳相同金額,沒有排富規定。
(三)年滿65歲時,按月請領,未領完前死亡者,由遺屬一次請領農民退休儲金專戶賸餘金額。
二、提繳金額
(一)提繳比率1%~10%由農民自由決定,1年可調整2次(5月及11月)。
(二)每月提繳金額依勞動部公告之勞工每月基本工資乘以提繳比率計算。
三、扣繳時機
(一)每月月底扣繳提繳金額(次月底第1次扣款、次次月14日第2次扣款),本會不負電話連絡之義務,連續6個月扣繳失敗,視同自動停繳,如欲繼續提繳需重新申請。
請農保被保險人攜帶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土地所有權狀、身份證件、存摺及存摺印鑑章至本會保險部辦理。
■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
一、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符合條件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一)申請人之子女或設籍於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之孫子女(含內、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二)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一十四萬元。
(三)學生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七十分以上。
(四)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
二、助學金每學期發放金額如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現行高職免學費,高中職有請領十二年國教補助者,不能申請本助學金。)
(一)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公立,每名新臺幣4,000元;私立,每名新臺幣6,500元。
(二)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公立,每名新臺幣6,500元;私立,每名新臺幣13,000元。
三、申請期限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及9月16日至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水稻收入保險:
一、所有合法種植水稻之稻農均需投保水稻收入保險基本型,基本型保費政府全額補助,理賠基準為各鄉鎮市區平均產量減產超過2成,每公頃可獲理賠新臺幣1.8萬元。
二、投保時間:1期稻作每年1~3月、2期稻作每年6~8月辦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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